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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頭蓋骨BB :父母自私的決定? 真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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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恩

手機、相機、舊了可以丟掉買新機,但生命呢? 今天打開 Facebook 看到很多朋友都指責一宗「沒有頭蓋骨BB」的父母自私,甚至跟宗教拉上關係,但筆者卻不覺得他們有半點「自私」,原因如下:

這個年代很奇怪,小動物的生命很多人懂得愛惜,但相反BB的生命就說得跟「手機/相機」電子產品一樣,往往很多意外懷孕的父母,別人都會給予意見,甚麼沒有能力養就不要生下來了,BB一生會受苦。然後拿著這個「理智的假設」做殺人金牌去終止一個生命,是位站在道德高地的殺人犯。

 

BB 生存不下來、BB日子會過得很苦、BB 如何如何,全部都是我們自己的一種「假設」,世上亦有不少的例子證明有些醫生判定生存不下來的 BB ,最後能活下來長大成人。

 

在你決定殺死BB一刻前,你可知道 BB 本身的意願嗎? 既然痛苦的是BB,最有資格決定自己生死的是 BB 本人而非身邊人? 是否你覺得這世上身體有殘缺的人,選擇死亡都比活下更幸福呢?「幸福」其實是個人的感覺,有人覺得身體健康已經很幸福,有人就覺得人工太低或是失戀已經不想活,而不是其他人可以決定

 

當然BB沒有能力向你表示他的意向,但不代表我們有權利可以輕易將他殺死,BB 生下來,活了十小時,也許是很多人所說的「捱苦」10小時,但有誰可以否定,BB 10小時有一家人的愛,跑到最後,BB內心會是高興及滿足呢? 有多少人可以在家人的愛下,走完人生最後一步? 

 

難道我們用自己的「假設」去判定BB 的個人感覺,終止他生命這就不叫自私? 

 

一個生命誕下來,活不下來,是大自然定律、等同生老命死,亦是宗教說的「命運」。不過一個生命,由其他人的「認知」「假設」去決定生死,這就是人為,先不論動機如何,都是謀殺。

 

對於其父母明知BB生存率不高,仍懷胎10月生下來、盡了自己責任,我看不到有半點「自私」。既然事件已定,我們祝福 BB 來世有個更美滿的命運吧,尊重別人父母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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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