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入暑假亦意味著不少畢業生展開人生新一步,由學生變身打工仔,不少人事顧問都會提醒社會新鮮人,重新檢視他們的社交平台帳號,避免有敏感或影響僱主決定的內容。因為現時有僱主都會在網上「起底」,透過社交網絡了解應徵者,他們的性格喜好甚至政治取向。
歐盟在今年 4 月通過了全新的基本資料保障規則,明年 5 月就會正式實施,最近歐盟就公佈了指引性質的附件,表明僱主和僱員如何使用社交網絡的建議。當中提到僱主除非有法理依據,否則不應檢視求職者的 Facebook 或 Twitter 帳號;當檢視他們的貼文或資料時,只可以選擇和應徵工作性質有關的。
僱主不可以強迫員工 Like 公司或僱主,亦不可以逼他們將個人帳號公開,更不可以迫令他們批准僱主檢查他們的貼文。此外,更是不可以恆常地檢視員工社交媒體帳號,亦不可以要求員工使用由僱主開設的社交平台帳號。如因為工作需要使用社交平台,員工可以有權設定私人帳號,以上種種都需要在僱傭合約中列明。
來源:the telegrap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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