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長上月入稟高等法院申請臨時禁制令,獲得法院頒布,禁止任何人非法及故意在互聯網平台或媒介,鼓勵或煽動任何人使用武力,禁制令原定今早屆滿,惟律政司申請延長禁制令。法官考慮過後,今日批准相關禁制令續期,但必須修改禁制令部份字眼。
高等法院今日拒絕互聯網協會的覆核申請,並批准延長臨時禁制令。至於原本禁制令中的「禁制任何人」非法協助、造成、慫使、促致、唆使、煽動、協助、教唆或授權他人從事或參與暴力行為,將改為「禁制任何人故意」非法協助、造成、慫使、促致、唆使、煽動、協助、教唆從事或參與暴力行為。
反《逃犯條例》修訂運動進行至今 5 個多月,示威者會利用網上平台,例如連登以及 Telegram,發布宣傳品和號召各類型示威活動,政府的臨時禁制令也針對這種鼓勵或煽動使用暴力信息。律政司代表在庭上提出禁制令達到成效,原本專門提供警員個人資料的「老豆搵仔」群組已被封鎖,就連「老豆搵仔2」在今早也已被封鎖,而相關煽動暴力的貼文也相對地減少,證明臨時禁制令有實際的成效。律政司代表繼續在庭上表述,近日仍然有人會因相關貼文作出暴力行為,希望法院可以延長禁制令。
互聯網協會早前也申請入稟,要求法庭裁定臨時禁制令違憲,今日也加入訴訟。互聯網協會代表律師指,臨時禁制令中「促進」一詞定義不清,傳閱與暴力相關的照片及片段,可能令無辜的網民墮入法網,而且禁制令限制市民基本及受法例保障的言論自由,造成網絡自我審查,讓市民擔心網絡上的言論為自己帶來麻煩,屬於違反憲法。
同時,協會認為警方現在已有有效的方法防止他人在網上煽動暴力,包括找出及拘捕煽動暴力的人,以相關的刑事法例起訴。因此,法庭沒有必要批出禁制令,反而應考慮禁制令對無辜的人會構成「寒蟬效應」,侵害了言論自由及通訊自由等基本權利。
資料來源:香港電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