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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封殺愛奇藝、騰訊 We TV 禁止中國 OTT-TV 網路視聽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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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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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經濟部最近預告「在台灣地區從事商業行為禁止事項項目表」,將代理或經銷中國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從事網際網路視聽服務(OTT-TV),及其中間投入服務,或相關商業服務納入禁止範圍,即正式禁止愛奇藝、騰訊 We TV 等的中國網路視聽平台。

 

台灣經濟部昨日(18 日)正式預告「在台灣地區從事商業行為禁止事項項目表」,將代理或經銷大陸 OTT 及相關商業服務納入禁止範圍。台灣經濟部續指,因兩岸審查機制不對等,且兩岸條例並未將 OTT 服務列為陸資可投資項目,在政治、社會、文化上具有敏感性,有影響國家安全之虞,為防範陸資繞彎到台灣落地,故修正禁止事項項目表,且條留 14 天預告期,聽取各界意見與看法,並表示預告期滿後,即 9 月 3 日起,將會正式生效。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表示,待經濟部公告後,便會依「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執法,違者最高可罰新台幣 500 萬元(約港幣 HK$132 萬),最低新台幣 5 萬元(約港幣 HK$13,200),並要在限期內停止或改正,不聽勸戒者須連續處罰。

 

外界估計,由於中國 OTT 近年以代理形式積極發展台灣市場,引發政府注意,故政府才會推出俗稱「愛奇藝、騰訊條款」的 OTT 專法,明定不允許電信業提供網路訊號給中國 OTT 業者。不過,當局尚未交代如果處置已付費購買或訂閱該些 OTT 服務的台灣用戶,惟市場人士指,由於台灣相當自由,故要完全封堵該些網站有很大困難。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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