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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指「淘寶台灣」屬中資掌控 限 6 個月內撤資兼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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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雪

台灣近來積極排除在台中資企業,繼推「愛奇藝條款」後,有指「淘寶台灣」將成為下一個被禁的對象。台灣經濟部投審會今日(24 日)正式宣布,淘寶台灣實際上已被中資掌控,屬「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辦法」所稱之投資人,卻未依陸資來臺投資相關規定申請許可,故違反兩岸條例規定。

 

中國買賣平台淘寶去年起以英商克雷達投資有限公司(Claddagh Venture Investment Limited)台灣分部名義開設淘寶台灣,一直被外界質疑是「假外資、真中資」。經台灣經濟部投審會調查後,證實阿里巴巴集團透過新加坡子公司持有英商克雷達 28.77% 股權,雖未超過中資許可辦法之 30% 持股認定標準,但依法令或契約約定,阿里巴巴集團對英商克雷達具有控制能力。

 

經濟部解釋,英商克雷達計有三名股東,分為 A 股及 B 股二類,阿里巴巴集團為 B 股唯一股東,且 B 股唯一一席董事。依據英商克雷達章程,股東會以及法定出席人數為至少兩名,其中應至少有一名持 A 股之股東、一名持 B 股之股東出席。即表示阿里巴巴集團不出席會議,則股東會、董事會將無法召開,實質上對於英商克雷達股東會或董事會之議案已具備否決之權利。

 

另外,阿里巴巴集團授權「淘寶」商標、域名及平臺 IT 系統維護及技術支援服務予英商克雷達在台分公司,以供其經營「淘寶台灣」電商平臺,英商克雷達在台分公司並應每季支付權利金、技術服務費用予阿里巴巴集團;又「淘寶台灣」網路相關伺服器或交據器等設備,機櫃申租者為「淘寶香港股份有限公司」;顯見其營運高度仰賴阿里巴巴集團之「淘寶」商標、域名及平臺 IT 系統,欠缺獨立之經營權力與能力。

 

最後,依「淘寶台灣」登入之頁面顯示,會員之註冊需同意「淘寶台灣用戶服務協議及隱私政策」,而該「淘寶台灣用戶服務協議及隱私政策」卻是連結至阿里巴巴集團之「淘寶全球平台服務協議及隱私權政策」,台灣會員如同意上開隱私政策,可授權阿里巴巴集團使用用戶之個人資料、攝影機等權限,且會員交易資料回傳至位於中國的阿里巴巴集團伺服器中,可能有資安風險。

 

經濟部表示,本部調查認定若阿里巴巴集團未授權或中止授權「淘寶」商標、域名及平台 IT 系統予英商克雷達在台分公司,則英商克雷達在台分公司將無法經營「淘寶台灣」電子商務平臺,且阿里巴巴集團實質上對於英商克雷達股東會或董事會議案具備否決權,足見阿里巴巴集團可藉此操控英商克雷達之營運方針。

 

根據「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許可辦法」,所稱之「具有控制能力」,應依兩岸條例第 73 條第 1 項規定事前向本部申請許可,但該公司未依前述規定申請許可。經濟部因此依同條例第 93 條之 1 第 1 項,處罰 41 萬台幣(約港幣 HK$10.8 萬 )罰款,並限期於 6 個月內撤回投資或改正。

 

資料來源:台灣經濟部投審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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