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處正研究立法規管的士司機在車頭擺放手機數量,稱己有共識不得超過兩部,以減低交通意外發生的機會。但有業界組織認為,最多只能放兩部手機規例過於嚴厲,建議放寬至三部以滿足司機需求。
根據香港現行的《道路交通規例》,司機駕駛時使用電話,不論有否釀成交通意外,都可能觸犯不小心駕駛或危險駕駛罪。過去三年,每年發生逾百宗的士司機駕車違例使用電話個案。運輸署表示,正研究規管司機擺放手機的數量及位置,並稱己有共識擺放數量不多於兩部。
推動的士發展聯會副主席吳錦華則表示,因現時的士業流行網上約車,很多司機在車頭標板上面擺放手機方便網上接單,如規定不超過兩部太過嚴厲,最好放寬至三部。他指,三部電話放軚盤右邊不會阻擋駕駛視線,並建議立法時應清楚訂明規管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