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察星期二(8 月 15 日)起一連 3 日於將軍澳針對非法使用電動可移動工具展開執法行動,並首次應用強化版「警察單車」提升效率。行動一共拘捕 10 人。
▲圖片來源:香港警察
被捕人士包括 8 男 2 女,年齡介乎 20 – 61 歲,涉嫌「駕駛時沒有有效駕駛執照」、「駕駛未有登記及未持牌車輛」、「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以及「駕駛電單車時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等罪行。行動中執法人員檢獲 3 部電動單車及 7 部電動滑板車。
▲行動中執法人員檢獲 3 部電動單車及 7 部電動滑板車(圖片來源:香港警察)
警察表示電動可移動工具不宜與汽車共同使用路面,亦不適合在行人路或單車徑上行駛及使用。警察亦呼籲市民及外送工作從業員須遵守相關法例,不應以身試法。
是次為將軍澳警區單車巡邏隊首次派遣強化「警察單車」執法。
▲圖片來源:香港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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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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