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升的士服務質素,的士司機違例記分制度已於周日(22 日)正式生效,干犯有關罪行的的士司機會被記分,記滿 15分或以上或會被取消駕駛的士資格。的士車行車主協會永遠會長吳坤成接受訪問時表示有司機擔心投訴制度被濫用,他建議司機應加強與客人溝通,並呼籲應盡快仿效澳門設立「的士車載智能終端系統」。
根據的士司機違例記分制度,將法例中刑罰較高的 11 項與的士司機相關的罪行分為按嚴重性被劃分為三級,觸犯濫收車費、故意拒絕或忽略接受租用、沒有採用最直接而切實可行的路綫駛往目的地等罪行將按嚴重性給予的士司機 10 分、5 分及 3 分。
吳坤成續指單靠司機不足改善的士服務,建議政府應盡快仿傚澳門設立「的士車載智能終端系統」,在的士車廂內安裝攝影機,利用科技改善服務。他稱當局已諮詢過業界意見,業界普遍贊成,認為安裝系統能增加對司機的保障。
當的士司機在任何兩年期間被記 8 至 14 分,會收到一份的士司機違例記分提示;若被記 10 分或以上則會收到一份強制修習的士服務改進課程通知,並須在指定限期內自費修習以及完成有關課程。至於被記 15 分或以上,該的士司機或會被取消駕駛的士資格,如首次被取消駕駛的士資格將停牌 3 個月,其後再被停牌則每次為期 6 個月。
今年首季的士相關投訴數字達 2,820 宗,按年增加 13.9%,吳坤成認為現有法例已能監管司機違法行為,擔心記分制會增加司機壓力及被濫用或惡意投訴。他不希望劏客、濫收車資等的司機在行業內,但如碰到塞車等情況導致收費變多,司機應跟乘客多溝通多解釋,如在交通擠塞時讓客人選擇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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