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於周日(13 日)發布中國首個關於新能源汽車於地下停車場的消防安全管理準則,禁止新能源汽車停泊在地底四層或以下地方。
由深圳發布的《新能源汽車地下停車場所消防安全管理規範》將於 11 月 1 日起實施。雖然新例未禁止新能源車停泊於地下停車場,但地下停放場的充電區域須設置在地下一層、二層,不應設置在地下四層及以下。
此外, 新能源汽車地下停車場充電區域不應採用快充設施,充電裝置最大輸出功率不應超過 30 kW,應採用小型功率非車用充電器。而充電區域須依照國家、省、市相關標準和技術要求的規定分組設置,各組之間應設置間隔牆或相隔多於 6 m。
由於地下停車場空間封閉,撲救難度大。一旦燃油車或新能源汽車發生自燃等安全事故,或造成嚴重人命及財產損失,甚至波及周遭車輛。早前一輛純電動汽車於韓國地下停車場起火,引起新能源汽車在地下停車場的安全擔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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