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政府 11 月 11 日在內閣會議上通過《反跟蹤騷擾法》及《家庭暴力防止法》修正案,明確禁止濫用藍牙防丟失追蹤器監視他人行蹤,並授權警方可在受害人未申請的情況下主動介入保護。此法案將提交國會審議,若順利通過並在 12 月 17 日前的臨時會期內獲批准,將於公布 20 日後正式實施。
以 Apple AirTag 為代表的藍牙防丟失追蹤器,原本設計用於尋找遺失物品或監護兒童,透過藍牙技術借助途經者的智能手機鎖定位置。然而近年這類裝置被跟蹤騷擾者濫用的情況激增,日本警察廳數據顯示,2023 年相關求助案件為 196 宗,2024 年急升至 370 宗,而 2025 年截至目前數字已超越去年全年。2024 年 2 月,北陸地區一名女子車內被私自安裝追蹤器,警方事後以違反《反跟蹤騷擾法》逮捕一名男性跟蹤者。
日本在 2021 年修訂的《反跟蹤騷擾法》僅禁止擅自安裝 GPS 裝置獲取位置資訊,但未涵蓋透過藍牙技術藉他人手機傳輸數據的防丟失追蹤器。此次修正案將「擅自在他人物品安裝防丟失追蹤器」及「擅自獲取位置資訊」納入規管範圍。修訂後的《家庭暴力防止法》亦規定,被法院下達「禁止接近」命令的施暴者不得使用此類裝置。
修法背景源於今年發生的一宗慘劇,神奈川縣川崎市 20 歲女子岡崎彩咲陽於去年 12 月遭前男友跟蹤騷擾,她在失蹤前曾 9 次向警方求助,表示前男友在其住所附近徘徊令她感到恐懼。然而當地警方低估案件的危險性和急迫性,未將個案識別為跟蹤案件,亦未與縣警總部共享資訊。女子於 12 月 20 日失蹤,警方今年 4 月在前男友家中尋獲其遺體。神奈川縣警察本部長和田薰在 9 月的記者會上鞠躬道歉,承認無論基層分局還是縣警總部都存在組織和結構性問題。
新修正案對於制止跟蹤騷擾行為的行政指導「警告」作出重大調整,改為與較重的行政處分「禁止命令」相同,即使受害者沒有申請,警方亦可基於職權主動實施。由於「警告」手續較「禁止命令」更為簡便,可更快速實施保護措施,即使受害者猶豫是否對加害者採取行動,警方仍可依據自身判斷介入。根據現行規定,違反《反跟蹤騷擾法》可處 1 年以下監禁或 100 萬日元(約港幣 5 萬元)以下罰款,違反「禁止接近」命令者可處 2 年以下監禁或 200 萬日元(約港幣 10 萬元)以下罰款。
資料來源: 日本經濟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