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署宣布由 4 月 1 日起,所有的士司機必須為乘客提供至少兩種電子繳費媒介。這些媒介包括一種二維碼支付(如 AlipayHK、WeChat Pay 或 BoC Pay)及一種非二維碼支付(如八達通、信用卡或轉數快)。違規司機最高可被罰款 5,000 港元及監禁 6 個月。
運輸署助理署長馮惠筠出席的士司機從業員總會活動時表示,過去數月署方積極推廣電子支付。推廣活動包括在的士專用石油氣加氣站及機場等口岸派發宣傳單張,並與各主要電子支付平台合辦近 20 場工作坊,協助司機了解法例要求及即場開立帳戶。馮惠筠表示司機反應踴躍,本月將再舉辦 3 場工作坊。
運輸署安排 3 月 7 日至 4 月 4 日期間,在轄下 3 個停車場設置服務站。屆時工作人員會協助司機開立電子繳費帳戶及示範使用方法。服務站必須預約使用,司機可由明日起聯絡運輸署登記預約。
目前香港逾 40,000 輛的士中,只有約 27,000 輛已接受某種形式電子支付,新法例令業界完成覆蓋的時間表更為迫切。運輸及物流局局長陳美寶亦在農曆新年茶聚上提醒業界,4 月起若無合理解釋而未能提供電子支付即屬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