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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新法例 食肆須提供 Wi-Fi 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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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美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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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馬來西亞報章報導,吉隆坡市政府規定,由 4 月起,市中心的食肆將需要提供 Wi-Fi,此規例將適用於所有新領牌或舊牌續期,面積大於 120 平方米的食肆。

除了食肆,此規例還包括酒吧、咖啡店、會所等,可是此規定沒有訂明食肆提供 Wi-Fi 服務是否收費還是免費,至於收費又應收取多少,一切由食肆自行決定。三月起,吉隆坡市政府會開始為食肆作統計,從而建立一個提供 Wi-Fi 服務的食肆資料庫,而政府營運的街市熟食中心亦會陸續安裝 Wi-Fi。

日後到吉隆坡旅遊時,食肆都提供Wi-Fi服務,遊客要使用互聯網就會更加方便。

來源:NewStraits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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