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乃光專訪 (下): 「無限 Plan」朝令夕改被誤導 ? 建議受害者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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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w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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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份電訊商早前大講「無限上網月費將會取消」,嚇得不少消費者為保無限上網而續約,有些甚至要買新機才能續約「加監」,究竟這些銷售手法會否構成「誤導」成分?筆者為此漏夜訪問了香港互聯網協會創會主席莫乃光,看看他對網絡商今次的處理手法有甚麼意見。

 

(請按以下連結足本收聽,或觀看文字節錄)

 

 

E:Unwire.hk 首席記者 Edward
C:香港互聯網協會創會主席莫乃光

 

E:今日最終結果,三間主要網絡商,合共 4 個主要手機台,最終也沒有取消無限上網計劃,但早前他們就不停鼓吹「無限上網」末日將臨,建議用家盡快續約保無限。這些手法會否構成對消費者誤導成分?

C:其實在今日各網絡商正式發佈最終月費計劃安排前,銷售訊息一直也十分混亂,就連在店舖內的銷售員,不同人說的版本也各異,甚至有些網絡商要強迫用家購買新機才能延長無限上網合約,似乎坊間亦有不少人因為緊張無限上網日後不能用,因而購買新機。這種銷售手法明顯是有問題的,如果消費者懷疑自己受誤導、或因訊息混亂而導致利益受損、甚至覺得受騙,應聯絡消費者委員會及電訊管理局投訴,當局應會受理這些個案

 

E:那麼投訴後,假如消費者委員會及電訊管理局受理的話,對網絡商會有甚麼做法?

C:投訴後會有甚麼後果出現?消費者委員會未必可以做到甚麼,但電訊管理局可以因為電訊商採用不良銷售手法,令消費者利益蒙受損失,因而對有關網絡商作出懲罰,而相關懲罰可包括但不限於:對電訊商罰款(例如:去年 CSL 的情況)、向消費者作出適當的賠償或作出合適的彌補工作、甚至推翻已簽訂的合約也不是沒有可能。

 

E:明白,但如果對於一般消費者來說,如果今次未有「中計」,未來再遇到類似情況,應該如何自保?

C:我覺得香港電訊業即使發展至今天,各大電訊商之間仍有意思去互相競爭,以更佳的服務計劃或質素去吸引對手的客群轉到自己台下,這就是自由市場的好處,因為直至今日為止,似乎仍未見有任何密謀定價、或者黑箱作業的情況出現。不過我也建議消費者為求自保,未來一定要「忍」,不要因為一些好像吸引的信息,而覺得自己好像真的有需要「加監」而延長合約,始終在電訊界,用家能夠保持自由身是最好的策略,只有在覺得買機真的有著數,而自己又有此需要時才去簽約或加監。

例如今次的事件,就證明很多消費者接受到「無限數據上網」末日將臨這些消息時,以為自己有需要或有好處,就去加長合約期,最終結果證明是多此一舉,各位苦主唯有當作上了一堂寶貴的課。不過還是那一句:如果大家真的覺得自己受誤導或被騙,應該到消費者委員會及電訊管理局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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