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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需再付版權費!美國法院裁定《生日快樂》歌屬公共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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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d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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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相信不論男女老幼,都應該總會識得唱《生日快樂》這首歌,而且在不同國家及地區中,其歌詞更會被改成不同的語言版本。不過《生日快樂》的版權一直以來都備受爭議,幸好現時終於有明確的答案,因為美國洛杉磯聯邦法院日前就裁定《生日快樂》的歌詞並沒有任何版權持有人,即表示任何人都可以隨意使用。

其實今次之所以會出現這宗訴訟,主要是由於 Warner/Chappell 聲稱他們是《生日快樂》歌曲的版權持有人。話說該首歌曲的前身為《Good Morning to All》,是由 Patty Smith Hill 及 Mildred Hill 於 1893 年時共同創作。其後兩人將歌曲版權授予 Clayton Summy 這間公司,並於 1935 年成功註冊,之後當 Warner 在 1988 年收購了前身為 Clayton Summy 的 Birch Tree 後,自此他們就聲稱自己擁有《生日快樂》的版權,因此如有人要在商業活動中使用這首歌,就需要支付一定的版權費用。

《生日快樂》的前身是一首名為《Good Morning to All》的歌曲

不過早前有美國製片人在拍攝電影時,由於認為 Warner 需要收取 1,500 美元的版權費十分不合理,並指這首歌曲應該是大眾所有,於是便決定聘請 Randall Newman 及 Mark Rifkin 兩位律師,並入稟控告 Warner 需要歸還以往向其他人收取的版權費用,總數高達 500 萬美元。

而今個星期事件終於有所定案,因為美國洛杉磯聯邦法院法官 George H. King 宣佈,由於以往 Clayton Summy 只擁有《生日快樂》的鋼琴旋律音樂版權,但未包含歌詞,故此他宣佈 Warner 並非《生日快樂》的版權持有人,而該首歌曲是屬於公共財產,任何人士都可使用。值得留意的是經過今次裁決之後,即意味 Warner 日後可能會損失每年 200 萬美元的版權費收入。

來源:billbo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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