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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大量回覆電郵時忘用 BCC 功能  54 名投訴人電郵地址洩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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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美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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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多宗個人資料外洩事故,引來網民憂慮私營機構有否管理好客戶的資料,有網民甚至要求立法加強規管,逼使商業機構承擔起洩露個人私隱的後果。假如洩漏個人資料的是執法機關本身,情況會否更令人憂慮呢?最近就有市民收到一封來自警方的電郵回覆,但發信的警員未有使用電郵的 BCC 功能,令超過 50 名投訴人的電郵地址外洩。

事緣去年 9 月 17 日,一位立法會議員及區議員於一個集會上發表「殺無赦」言論,讓不少市民透過警方網站報案,要求警方徹查,事件最後交由港島總區刑事總部公眾活動調查組跟進。事隔 7 個月後,警方透過電郵通知舉報的市民調查已經完成,並指調查所得的證據不足以對任何人提出起訴,又表示將來如果得到更多資料顯示有人涉案,警方會覆核案件。

當日有份舉報的市民收到電郵回覆時發現,負責回覆的高級督察竟然未有將市民的電郵地址妥善保護並以 BCC 的方式傳送,連同收件人在內的 54 名投訴人電郵地址通通都暴露於其他收件人。舉報罪案本身非常敏感,加上對方的言論,令市民對於警方洩露舉報人電郵資料非常不滿,該名市民表示會去信私隱專員公署和警察投訴課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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