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開始,民眾投資比特幣等虛擬貨幣的狂熱程度令全球各國政府關注,不少國家都要領牌才能經營交易所業務。香港證監會昨日公佈虛擬貨幣交易平台的規管框架,並探討以發牌方式規管交易平台的可能性。框架中指出,交易平台只能向專業投資者提供服務,不能提供槓桿成份的產品,首次代幣發行(ICO)後至少 12 個月才能交易。
證監會建議的規管框架當中,限制持牌者只能向專業投資者提供服務。另一方面 ICO 首次代幣發行後,需至少 12 個月後,或者該 ICO 項目已經產生利潤時,才可在平台上開放交易。另外平台也不能提供有槓桿成份的產品,亦不能向投資者作財務通融。平台需要盡職審查虛擬資產,遵守相關披露規定,公佈交易規則。
行政總裁歐達禮指將會同有意、有能力達致監管標準的平台合作,初步將會把這些平台放入監管沙盒中,讓證監會了解其實際操作方式,再決定是否向合資格者發牌。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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