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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網絡信息法新加坡實施 違者最高可判囚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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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美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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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時網上充斥不少假新聞和信息,往往要倚靠網民自行 Fact Check 和舉報,打擊假信息的傳播。《防止網絡假信息和網絡操縱法案》上星期於新加坡正式實施,觸犯法例的個人最高可被判罰 10 年監禁和 10 萬新加坡元罰款,企業則可被判罰最高 100 萬新加坡元罰款。

新法例訂明惡意散播假信息,損害新加坡公共利益即屬違法,根據法例,新加坡內閣部長有判斷信息真偽,要求更正或刪除信息的絕對權力,不過當事人如有異議亦可以就事件上訴。內閣部長當宣佈某網絡信息內容需要更正或需要撤回時,他同時需要解釋內容為什麼是虛假,亦要公佈決策背後的原因。

該法案在今年 5 月獲新加坡國會通過,目的是賦予政府權力要求個人或網絡更正或撤回,對公利益造成負面影響的假信息。此外網絡平台作為中介媒體,亦需要增加網絡廣告的透明度,必須披露有政治目的廣告的贊助商身份。

來源:theguard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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