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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po 台灣行貨手機現「受中國管轄」條款 網民:有矮化台灣主權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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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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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自 3 月起便修法規定,所有在外盒、說明書、系統軟體和韌體,標示「中國台灣」的電子設備,將不獲發型式認證的審定證明,而即使取得證明,但其後被發現違規,且未在限期內改正者將撤銷證明不得銷售。而近日就有台灣網民質疑,Oppo Realme 3 Pro 手機內的法律協議條文有違相關法規。

 

台灣有網民在網上論壇 mobile01 指,其朋友購入了 Oppo 的 Realme 3 Pro 手機,在設定時卻發現相關法律條文列明「手機內的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不含港澳台法律)管轄」,網民拍出似乎指將台灣列入中國境內,即矮化台灣主權的意味,故質疑相關的文字敘述是否有違 NCC 的法規。

 

 

不過,亦有網民回應指,Oppo 的條文也可以理解成台灣不是中國的一部分,不受中共法律管轄,所以應該反過來向中國國信辦舉報台獨,而非向 NCC 舉報。亦有人指該條款下面已有說明是「…管轄法律應為您當常住地的法律」,所以並無不妥。


另外也有網民指發文者是故意挑語病,有惟恐天下不亂之嫌,並指相關條文相當常見,勸其既然如此關心中國與台灣的問題,就不要使用中國製手機,而轉用 Acer 或是 Asus 等台灣品牌。

 

 

資料來源:mobile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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