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16 日),網上平台流傳多條短片及多張相片,懷疑有的士司機自發在啟德遊輪碼頭進行「放蛇」行動,目標是捕捉疑似經營白牌車的司機。當白牌車抵達啟德郵輪碼頭時,白牌車乘客隨即向在場警員舉報。警方向傳媒表示,當日並非警方行動,目前沒有司機被捕或獲發告票。
警方在昨日下午 4 時 35 分接獲的士司機報案,指有人懷疑經營白牌車。警員接報後到場調查,登記涉事司機及車輛資料,並暫時將案件列為「交通投訴」處理。據悉事件涉及 7 輛懷疑經營 Uber 的私家車,但至今未有司機被捕或獲發告票。
《信報》引述的士小巴商總會理事長周國強指,有的士司機對警方執法力度不滿,他呼籲同業克制,並強調商會盡快約見警方及運輸署商討解決方案。
據《i-cable》引述警方指,有關事件並非警方行動。警方提醒市民根據根據《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第52(3)(b)(iii)條,任何人不得容受或允許他人駕駛或使用汽車,以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除非該車輛領有生效的出租汽車許可證。使用非法出租汽車服務會令乘客蒙受風險,因為當發生交通事故時,提供非法出租汽車服務的車輛其第三者責任保險可能會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