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新澤西州一對夫婦在乘坐 Uber 時發生嚴重車禍,兩人雙雙重傷。及後這對夫婦準備控告 Uber 時,卻發現由於他們的女兒曾在使用 Uber Eats 時同意放棄訴訟權利條款,新澤西州上訴法院裁定,這個無意的點擊,導致這對夫婦無法通過法律程序追究 Uber 的責任,必須透過仲裁處理。
這對夫婦原希望能通過法律途徑,要求 Uber 為車禍事故負責,但當地法院根據條款裁定,他們的女兒在使用 Uber Eats 時已經同意了處理爭議的方式,即當用戶選擇 Uber 服務時,會自動放棄通過法院訴訟的權利,所有糾紛必須經過仲裁解決。最終法院依據條款裁定這對夫婦不可對 Uber 提出公開訴訟,只能透過仲裁解決。
▲ 事件中受傷的 Georgia 與 John McGinty夫婦,圖片來源:NBC News
這對夫婦強調,他們從未充分理解女兒當初點擊「同意」時的法律後果,更沒預料到這會影響他們合法追求賠償的權利。對於被禁止向 Uber 提出訴訟,他們感到震驚,認為這樣的不合理的條款不應該存在,因為條款剝奪車禍受害者的維權機會。
大型平台經常要求用戶在使用服務時同意長篇條款,這些條款或會包含對消費者不利的條文。Uber 的使用條款強制規定,所有爭議必須進入仲裁程序,而非由法院審理。這種限制使消費者在重大事故中難以行使合法權利。法律專家批評,這些霸王條款偏向平台方,令受害者無法向大企業追究應有責任。
據《NBC News》報道,隨著科技公司漸漸滲透日常生活,這些公司通過複雜條款限制消費者訴訟的做法,正引發廣泛關注。許多法律專家呼籲應對這類條款進行更嚴格的監管,確保消費者能保留其合法維權途徑。
類似的免責條款問題不僅在 Uber 等科技平台中出現,其他行業也屢見不鮮。早前我們曾報道過,美國迪士尼發生過一宗食物過敏致死事件,及後因為家庭中有人曾免費試用 Disney+,同意了所有法律糾紛以「仲裁方式」解決的條款,因而無法追究迪士尼(相關報道)。
去年 10 月,美國佛羅里達州的迪士尼度假村發生了一宗致命事故,一名女子光顧園區餐廳前曾多次向餐廳員工確認餐點成分,惟最終仍誤食過敏物質,經搶救後不幸去世。鰥夫 Jeffrey Piccolo 隨後控告迪士尼,要求賠償 5 萬美元(約港幣 388,524 元)。然而迪士尼代表律師指,Jeffrey Piccolo 先前在免費試用 Disney+ 時,已經同意利用「仲裁方式」解決所有糾紛的條款,因此迪士尼要求法院駁回訴訟。 Jeffrey Piccolo 對此表示憤怒,認為迪士尼不應該利用這種條款推卸責任。法院計劃在今年10月召開聽證會,以討論該案是否可以進行審理。
資料來源:The Guardian、NBC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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