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昨日(18 日)發出指引,要求本地銀行在 5 月 31 日前提升客戶以銀行戶口號碼進行即時轉帳審核程序,鼓勵銀行無論交易金額多寡,均應進行強制收款人名稱核對。金管局指,「強制式名稱核對程序」觸發最低轉帳門檻為港幣 1,000 元,即所有 1,000 元以上的即時轉帳均進行「強制式名稱核對程序」。
自 2021 年開始,金管局指引已強制銀行對 10,000 港元或以上的即時轉帳進行「強制式名稱核對程序」,確保付款人知悉收款人名稱方可付款,同時協助偵測詐騙活動。然而詐騙分子近年轉變手法,假冒信譽良好的商戶,誘騙受害人進行小於 10,000 港元的轉帳,以逃避核對機制,增加防範難度。
金管局建議銀行對所有即時轉帳交易,不論金額大小,均進行「強制式名稱核對程序」。若銀行希望在運作效率、客戶便利及降低錯誤轉帳風險之間取得平衡,可考慮設定核對門檻。金管局設定觸發核對門檻最低轉帳額為港幣 1,000 元。銀行須拒絕未能通過名稱核對的交易,並通知付款人未能轉帳。
資料來源:金融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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