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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用電動滑板車 「電動可移動工具」擬今年諮詢立法  獲認證產品須貼二維碼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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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及物流局局長陳美寶於 2 月 4 日在立法會回應新界北議員譚鎮國質詢時表示,政府計劃今年內就規管電動可移動工具立法建議諮詢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政府期望能容許市民在指定範圍內安全使用這類工具,作為首程或尾程短途出行方案。

 

設立產品認證機制

陳美寶透露規管架構核心是建立一套產品認證機制,運輸署正與香港生產力促進局擬訂相關細節。該機制要求由認可認證機構評估各型號電動可移動工具,確認是否符合運輸署訂定技術規格及電機要求。獲認證產品會貼上二維碼標籤,方便市民及執法人員識別。

 

電池安全是認證重點考量,當局要求根據內地及國際主要標準進行測試,包括過度充放電、短路、防熱及震動測試。同時亦探討納入更安全半固態及固態電池。陳美寶表示當局正模擬認證安排,並邀請業界參與以改良制度。

 

已在將軍澳南及白石角試驗

為了解電動可移動工具實際使用和運作,運輸署已於將軍澳南及香港科學園附近單車徑進行試驗計劃。運輸署於 2023 至 2024 年在白石角進行共享電動輔助單車試驗計劃,在介乎港鐵大學站至逸瓏灣單車徑上為期 12 個月收集運作經驗。

 

會計界議員吳錦華提及試驗計劃時,詢問評估成效及後續安排。陳美寶表示市民在調查中提出寶貴意見,例如單車徑寬度、充電配套設施、泊車安排等,政府都會處理。

 

使用者規定及安全要求

陳美寶表示計劃修例規管電動可移動工具,包括容許在合適單車徑行駛,使用者未來須年滿 16 歲及佩戴頭盔。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葉傲冬詢問會否立法設定時速不超過 25 公里限制,陳美寶回應指時速限制、重量、佩戴頭盔等規定均在考慮之列,需平衡工具對其他道路使用者影響。

 

陳美寶指此舉可配合新發展區單車徑網絡,為市民提供環保低碳出行選擇。按目前法例,在行人路、單車徑使用電動可移動工具屬違法。警方數據顯示,相關拘捕人數由 2024 年 647 人增至 2025 年 760 人;涉及電動可移動工具交通意外,2024 年有 3 宗,2025 年則有 8 宗。

 

資料來源:香港政府新聞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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