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對外賣服務需求日益增加,而外送員的電單車卻頻繁遭到公共屋邨的管理公司鎖押。立法會議員黃國建議在新社區內或附近增設「外送專用電單車車位」,以便速遞員短暫停泊,並借鑑內地的「速遞員驛站」概念,提供休息及如廁空間。惟房屋局局長何永賢指出,由於公共空間有限,加上需要管理措施確保專用車位的用途得到規範,該建議的可行性較低。
▲黃國指鎖車措施對外送員收入構成打擊,建議當局應試點設立外送專用車位(圖片來源:RTHK)
在黃國的質詢中,提到粉嶺皇后山邨和山麗苑等新社區的管理處加大對外送員電單車的執法力度,甚至向警方投訴電單車阻路,導致速遞員經常需繳納鎖押費和罰款。黃國表示,鎖車措施對外送員收入構成打擊,因此他建議當局應試點設立外送專用車位,並統一各屋邨的鎖車標準,避免不必要的罰款。
何永賢在回應指,當局在處理違規停泊的車輛時,會根據實際情況作出「情理兼備」的管理安排,例如先發出口頭或書面警告,若警告無效才會扣鎖車輛。她指出,目前的公共道路電單車泊車位已開放予所有市民使用,包括外送員,並無區分用途。她重申,運輸署將繼續努力增加公共道路電單車泊車位的數量,以應對不同用戶的需求,但公共空間的限制使得專供外送用途的泊位難以設立。
有觀察指出,部分公共屋邨如皇后山邨已設有小範圍的「黃格」區供共享單車停放,面積只有數十呎。若將空間改作短暫停泊的電單車車位,佔用面積不大,對空間需求的影響微小,因此當局應慎重考慮外送行業的實際需求,以便在平衡各方利益的同時,保障公共空間使用的靈活性和行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