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 2025 年 11 月 1 日起,香港所有私家車司機在接載兒童時必須確保其使用適當兒童束縛設備,如兒童安全座椅。這項新規定適用於八歲以下、身高未達 1.35 米的兒童,無論坐於前排或後排座位都需遵從。違反規例的司機可被罰款最高達 2000 元,目標是提升兒童乘車安全,減少交通事故傷亡風險。
《2024 年道路交通(安全裝備)(修訂)規例》已獲立法會通過,並將於明年 11 月生效。根據新規定,八歲以下或身高不足 1.35 米的兒童乘坐私家車時,必須使用兒童束縛設備。至於年滿八歲或身高達 1.35 米以上的乘客,則可選擇使用兒童束縛設備或佩戴成人安全帶。若司機未有遵從規定,即屬違法,不得在任何道路上駕駛。市面上提供多種設備選擇,除了傳統安全座椅,還有便攜式安全帶調節器、穿戴式安全背心及可摺疊增高座位等。
警方有權對違例司機發出 230 元定額罰款通知書,若情節嚴重,案件將交由法庭處理,最高罰款可達 2000 元。修訂條例同時針對特別情況提供兩項法定免責辯護:其一,若司機有合理理由相信乘客已滿八歲或身高達 1.35 米;其二,若司機在緊急情況下接載兒童,例如緊急求診,且未能及時安排束縛設備。
運輸署強調,新規例旨在加強保障兒童乘車安全,使用束縛設備能有效降低交通意外中兒童的死亡或重傷風險。署方提醒家長和司機,選購相關設備時應根據兒童年齡與身形挑選,仔細閱讀包裝說明並遵照指引安裝。如選擇符合國際標準組織(ISOFIX)固定裝置的座椅,更需確認是否適用於所用車型。如有疑問,建議向生產或零售商查詢產品標準,以確保符合法例要求。市民可瀏覽運輸署 Facebook 專頁「Agent T」(www.facebook.com/AgentT.hk),或致電熱線 2804 2600 瞭解更多有關修訂法例詳情。
來源: 運輸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