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昨日(17 日)發布《應對濫用人工智能深度偽造技術:給學校及家長的智慧錦囊》,向學校和家長提供預防類似事件建議。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鍾麗玲在節目《時事全方位》強調,即使使用人工智能或其他科技收集或處理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仍然具有規範效力。
社交媒體取得資料製作深偽內容屬違法
鍾麗玲解釋,若有人在公開社交媒體平台取得資料,接著用深偽技術製作私密相片,這行為仍然違反私隱條例。她指出,當事人上傳相片時,沒有預算或沒想過影像會被他人惡意修改,這屬於改變資料用途。根據私隱條例,改變資料用途必須取得當事人同意,否則即屬違法。
公署今年接獲 5 宗深偽技術投訴
鍾麗玲今日(18 日)接受電台訪問時透露,今年公署共收到 5 宗與深偽內容相關投訴,主要涉及市民在網上發現肖像被 AI 技術合成為不實圖片或短片。另外亦有 2 宗查詢關於提供此類合成軟件的網上平台是否違法。她強調,大部分現實世界法律同樣適用於數碼世界,使用個人資料製作深偽內容受《個人資料(私隱)條例》規管,惡意使用深偽技術可能違反條例規定,甚至干犯其他刑事罪行。
錦囊建議學校和家長採取預防措施
深偽技術可利用影片及錄音內的個人資料,模仿並替換某人面貌、聲音或動作,存在被濫用風險。這些風險包括網絡欺凌、詐騙、偽造私密影像,以及捏造虛假訊息,可能對個人特別是兒童及青少年造成傷害。錦囊建議學校盡量避免發布可清晰識別個別學生的相片或影片,只在內聯網、家長平台等系統分享學生的相片,並定期移除不再需要的檔案。家長方面,錦囊建議發布子女相片前「停一停,諗一諗」,確保數據安全,並教育子女負責任地使用他人的個人資料。
資料來源:Now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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