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陣子,Yahoo入稟法院,控告Facebook侵犯了他們的專利,這讓不少人都感到奇怪。在Yahoo提出控告後不久,Friendster的創辦人Jonathan Abrams就在Twitter上撐Facebook,說Facebook應該沒有抄襲Yahoo,不過Yahoo就曾經抄襲過Friendster。
早在2006年,Friendster就得到了一個專利:「能在電腦系統內,因應用家的社交網絡關係互相連接的系統、方法或設施」,是現在社交平台的基本。在2009年,經過多番易手,Facebook最後買下了這批專利。Jonathan Abrams解釋,Yahoo的Yahoo 360服務當時就抄襲了Friendster,這麼看來應該是Facebook控告Yahoo才對喔。這場官司會怎樣繼續下去,相信會是峰迴路轉吧。
來源:TN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