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早前 Apple 與 Samsung 對簿公堂時,當時法院並未裁定 iPad 的四邊圓角搭配熒幕設計為 Apple 專利,但美國專利與商標局早前核准 iPad 的外觀設計專利,不排除 Apple 日後將會當中專利戰的武器使用,由於所涉及的範圍很廣能否被法院接受仍是未知數。
美國專利與商標局早前同意核准 Apple 在 2010 年 11 月遞交的專利申請內容,主要描述 iPad 採用 4 邊圓角與長方形熒幕設計專利 (即現時大部份 Tablet 常見的設計外觀),因這設計專利涵蓋範圍很廣,法院通常不會只允許特定廠商才可使用。美國專利與商標局核准的專利文件中,並未針對 Home 鍵、連接埠和機背等設計作描述,由於並未僅針對特定硬件規格作專利解說,或許未來還會被質疑專利本身合理性。
來源:arstechnic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