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經過改裝具有殺傷力的氣槍,被警察拘捕都算合理。不過就連持有手槍型打火機都要坐監?蘇格蘭一名男子正正就遇上這種莫名其妙的事。
話說蘇格蘭男子 Stephen White,日前因為藏有手槍型打火機而被判監 10 個月,原先他只認為會被罰款了事,怎知卻竟然換來牢獄之災。而其兄長亦指出,Stephen White 當時只是拿著這個打火機,並沒有恐嚇及對其他人造成威脅。
據知 Stephen White 當時因為另一單案件而保釋外出,而警方亦指因為他違反了槍械法中不能在公共場所管有仿製槍械,所以決定作出起訴。
到底今次警方的判決是否理?抑或是 Stephen White 一早有其他前科而被重判?真正的理由就不得而知了。只是想提醒大家一句,以後到蘇格蘭,就不要帶手槍型的物件了。
來源:http://www.mirror.co.uk/news/uk-news/man-caught-cigarette-lighter-shaped-3966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