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人大常委會正式公佈《武漢市智慧網聯汽車發展促進條例》,全面規範無人駕駛汽車的責任劃分與事故處理。條例明確指出,智慧網聯汽車在發生交通事故時,車輛所有人或管理人需承擔首要責任,並提供詳細的處理機制。
智慧網聯汽車若涉及交通違規行為,條例指出,配備駕駛人或隨車安全員的車輛,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對相關人員作出處理。若無駕駛人或安全員陪同,則直接由車輛所有人或管理人負責法律責任。當無人駕駛汽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車輛所有人或管理人需立即停車並迅速報警,並安排人員到場協助處理。對於輕微財產損失且無爭議的事故,當事人可通過自行協商解決,簡化處理流程。
條例同時規定,交通事故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據現行法例進行責任判定。若事故由智慧網聯汽車負責,車輛所有人或管理人需承擔賠償責任,並可於履行賠償後依法向具體責任主體追償。已購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或商業保險的,則按照保險條款進行賠付。
條例還特別強調,智慧網聯汽車的車載設備、路側設施及監管平台等,均能記錄車輛運行數據及環境信息。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核實後,可作為交通違規或事故責任認定的客觀依據,進一步提升事件處理的透明度與公正性。
來源: 中國人大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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