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為打擊的士司機「電話陣」亂象,修例限制司機駕駛座前擺放流動裝置數量不得超過 2 部,熒幕對角長度須在 19 厘米內。法例周日(25 日)起實施,違者最高罰款 2,000 港元。有的士司機在網上討論群組分享利用平板電腦分割畫面功能,讓一部裝置同時開啟多個應用程式,甚至可「一開四」。若兩部裝置同時使用,可同時顯示 8 個不同應用程式畫面。
某韓國品牌平板可「一開四」
有的士司機近日在網上討論群組分享將手機橫向放置,利用分割功能同時使用兩個接單程式。群組內更有人分享利用某韓國品牌平板電腦及手機獨有功能,在合乎大小規格的平板電腦內「一開四」,一次過使用 4 個應用程式。換言之,若司機「物盡其用」放兩部平板電腦在車頭,可同時看到 8 個不同應用程式畫面。
工會:畫面變細反更易分神
汽車交通運輸業總工會的士司機分會主任杜燊棠表示,類似功能早年已出現,有同業為多開不同接單程式而使用,預計會有本身用「電話陣」司機轉用平板電腦分割畫面功能。杜燊棠指出,使用分割畫面後每個畫面都會變得細小,反而更不清晰,令司機更分神,增加交通意外風險。他認為 19 厘米限制屬寬鬆,兩部正常大小手機已足夠的士司機使用。
運輸署:操控裝置影響駕駛或觸犯危險駕駛
運輸署回覆查詢表示,新法例沒有規管裝置上可使用功能,惟強調司機應時刻專注駕駛。若因操控流動通訊裝置而影響駕駛,不論有否釀成交通意外,該司機可能已觸犯「危險駕駛」或「不小心駕駛」罪行。
運輸署 2024 年調查顯示,大部分司機在儀錶板上放置少於 2 部流動電訊裝置。政府 3 年前曾向立法會提交文件規管車頭只限放兩部手機,事隔多時終落實時間表。《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現時已禁止司機駕駛時手持手機,或將手機放置在頭與肩膀之間使用。
資料來源:HK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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