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廣播條例 規定,如超過 5,000 個指明處所組成的觀眾即時接收其流動電視服務,便需要領取電視牌照,這可能跟 HKTV 的廣播方式有所沖突,HKTV 剛剛於港交所的報告文件中表示,其 OTT 及流動電視服務會延期推出,以下是報告的部份內容:
董事會確認,本公司一直就本集團的流動電視業務某些法律和技術方面的事宜
(特別是傳送制式與申請使用天台發射站,以及申請電訊設備認證)與通訊辦進
行商討,並就此尋求通訊辦作出澄清。
本公司於今天下午收到了通訊辦關於傳送制式及《廣播條例》的應用的不利回覆。
通訊辦認為,本公司建議的傳送制式會使可供由本港超過 5,000 個指明處所組成
的觀眾即時接收其流動電視服務,故此要求本公司在開展其流動電視營運業務之
前取得本地免費電視節目服務牌照和/或本地收費電視節目服務牌照。 2
鑑於事態的最新發展情況,本公司目前預期其 OTT 及流動電視服務原訂於二零
一四年七月一日左右推出,但該日期將會推遲。
本公司已決定暫停拍攝新電視節目。與此同時,董事會會審視本公司的狀況,並
採取其認為合適的措施,包括向法院尋求合適的濟助。
來源 :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listconews/SEHK/2014/0311/LTN20140311314_C.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