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的士 vs Uber 的討論還炒得很熱烈,其實 Google 也準備出擊..
網上 uber vs taxi 的爭論主要分兩派:
第 1 派 :很多人不滿的士服務質素認為這是自討苦吃,就是因為不滿才轉用 Uber
第 2 派 :Uber 根本是白牌車,不應鼓勵非法行為,而且乘客保險存擬問,又認為的士司機領前要符合以下條件,所以理論上比較安全
領有有效的私家車或輕型貨車正式駕駛執照最少三年;以及在報考前五年內沒有因觸犯《道路交通條例》(第 374 章) 第 36 或 39 條(即魯莽駕駛引致他人死亡或在酒精或藥物影 響下駕駛汽車)而被定罪。
天恩前天的<文章>非 1 也非 2 派,除了想反映網民意見外,同時明白 uber 走灰色地帶,可能需要一段頗長的日子去修例及執法,的士同業除了迫政府行動外,自己也要作改變去迎戰才是「實際」做法,而不是一味坐著等,所以才建議幾點讓的士同業們參考迎戰,無論將來有沒有 Uber ,作出改善對同業來說也是一件好事。
Google 全自動車越來越近
其實科技不斷在進步,好像 Google 昨天在 Google Self-Driving Car Project Page 中宣佈再加一個無人駕駛自動車的測試點 - 美國德州 Austin 。這種無人駕駛的車輛可能成為全球的士的頭號敵人。
- 可透過 Google Map 選取最短的路程,不會故意繞遠路
- 透過 Google Map 直接取得道路資訊,可選擇避開交通擠塞的道路,修路公程廠將來或許可以雲端更新道路程況
- 先到先得,不會選客、拒載、臨時加價或不禮貌對待
- 如果結合如 Gogovan / Uber 這類 App ,可雲端指派最近乘客的空間,不用安裝八台手機搶客
當然無人車要在道路上行駛,需經過無數的測試及各地政府修例,好像還是很遙遠的事。不過科技發展一日千里,幾年前誰會猜到這類租車平台 App 會有如此大的影響力 ? 其實科技淘汰人手已不是新鮮事,特別是重覆及刻板的工作。要防止被科技淘汰,就要發揮「人」的賣點: 以禮待人、為各位熟客提供客製級的服務、發揮創意,這一點天恩在<隱型人>一文中討論過。
再這樣被的士界中的害群之馬拖累,難保有一日當自動車立法後,大車主直接轉用自動車 7 x 24 x 365 年中無休為他賺錢,以後再不用租車給的士司機了。
當自動車成功後,未來將會成為 Uber + 自動車 vs 的士 + 自動車之爭?
來源: Google+
參考 : Google Is Developing Its Own Uber Competi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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