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妮的日記》耳熟能詳,是二次大戰時期的重要著作之一,最近它的版權終於到期,容許公衆自由免費閱讀及複製原文,不過版權本身仍然有爭議,到底誰是誰非?
《安妮的日記》是當年二次大戰時期,由猶太人安妮·法蘭克所寫,描述她在納粹德軍佔領荷蘭時躲在屋子閣樓避難的生活。根據版權法例,在作者去世後 70 年,版權就會過期。她在 1945 年於集中營內去世,所以算起來 2016 年 1 月 1 日就是日記的版權到期日,屆時內容就會進入公衆領域,容許公衆自由閱讀。不過負責相關出版事宜的安妮·法蘭克基金會則駁斥指此書發行版的內容是戰後由她倖存的父親加以整理出版,所以此書的版權持有人,應該是她父親而不是安妮本人,也就是說版權的到期日理應由她父親去世的日子開始計算。
相反的意見則認爲,如果再為《日記》增加一個作者,則會令這書的影響力減低,作爲記錄二次大戰的可怕的重要著作,有着相當的警惕作用。現在進入了公衆領域,就變得更爲重要。如果版權到期日變成以她父親去世的日子計算,則變成 2037 年才到期。基金會正考慮訴諸法院,控告免費發行日記的人,不過現時大家仍然可以免費在網上下載《日記》的原文版本。翻譯版本方面,版權則仍然未到期,所以依然需要真金白銀購買。
來源:The Guard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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