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市關於一項限制商業活動對客戶的生物辨識數據採集加入了新限制,在採集資料時必須在當眼位置貼出告示,並禁止以得到的資料獲利。
從當地時間周五開始,企業在收集客戶的生物識別數據,例如臉部識別或者指紋時,將要在門口顯眼的位置,向顧客張貼告示或標誌,並說明如何收集客戶的數據。這些規例將涵蓋於所有零售店鋪、食肆、戲院等等。另外企業也禁止出售、分享,他們所收集得來的生物辨識數據,或通過這些數據獲利。
企業如有違反這項關於保護公眾私隱的規則,將會接受嚴重處罰,除非他們能即時糾正他們相關行為,則可避免受到罰款。
此規則可對於紐約市每年數百萬遊客以及紐約市民生物識別數據的保護上,起到更大作用。企業不能隨便採集人客的生物辨識資料。
在美國伊利諾伊州,該地的《生物識別信息私隱條例》讓當地民眾對於未經同意使用其生物辨識數據的企業或個體,有進行起訴的權利。Facebook 就在早前結束當地民眾從 2015 年起訴的官司,最後以 6.5 億美元(約港幣50.5億元)和解。當時 Facebook 未經當地民眾批准,利用他們的人臉識別技術,在相片中標記用戶。
資料來源:Techcrun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