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廣電總局核下的文化和旅遊部日前就網絡主播行為制訂規範,列出多達 31 項禁止在直播節目上出現的行為,當中禁示出現歪曲中國傳統文化,以及利用偽造技術對國家領導人或英雄烈士進行篡改等內容,目的為促進網絡空間健康。
(圖片來源:國家廣播電視總局)
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偉接受《環球時報》採訪時表示,規範內列出了31條比以前更詳細、具體的禁止行為,能明確向直播主指導直播期間的行為。朱偉又指,這些規範涉及直播行業相關的法律法規,例如未成年人保護和網絡安全法。
(圖片來源:國家廣播電視總局)
如有網絡主播違反有關規定,可能會被永久封殺,並將其列入「黑名單」或「警告名單」,更不能更換賬號或更換平台再次進行直播活動。
除了針對直播節目內容的行為規範,有關規定亦提到,直播主還需如實申報收入並依法納稅。另外如直播內容牽及醫療衞生、財經金融、法律、教育等範疇,主播應有相應執業資質,並需要向直播平台作申報。
資料來源:global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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