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叫車應用程式「滴滴出行」的母公司「滴滴全球股份」今日(21 日)遭國家網信辦罰款 80 億人民幣(約 93 億港幣),其董市長兼行政總裁程維,以及總裁柳青則各被罰款 100 萬人民幣(約 115 萬港幣)。
國家網信辦指出,部門已在 1 年前對滴滴進行調查,至今發現滴滴共涉 16 項違法事實,可歸納成 8 方面,包括《網絡安全法》、《數據安全法》,及《個人信息保護法》等等。並指出滴滴的違法行為是由 2015 年 9 月開始,至今長達 7 年,而經違法處理的信息達至 647 億條。
中國網信辦指出滴滴的信息處理活動是嚴重影響國家安全的,又拒不履行監管部門的明確要求,並批評滴滴違法的事實清楚、證據確鑿、情節嚴重、性質惡劣。對此,滴滴則回應指,將會誠懇接受,堅決服從並會積極接受監接,及會認真完成整改。
資料來源:香港電台
圖片來源:Tech in As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