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犯罪家處死前的最後晚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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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死前最後一餐,會想吃最愛吃的食物嗎?在一些有執行死刑地方,會讓囚犯處決前按他們要求吃他們喜歡的食物,在處決後就會把他們的要求公開。攝影師 Henry Hargreaves 就拍照記錄他們的「最後晚餐」應該是怎樣的,他翻查聲名狼藉的死囚的要求,重設這些晚餐拍照,比起文字更能呈現他們的晚餐,這個項目名為 “No Seconds”。

以上是殺人犯 Victor Feguer 是愛荷華州最後一個死因,他只要求要一粒帶核的橄欖。

 

Ronnie Lee Gardner 因兩宗謀殺罪被判死刑,並不選擇以藥物注射了結生命,選擇了槍決,成為 14 年內美國的唯一一個判以槍決的死刑犯,龍蝦、牛排、蘋果派和雲尼拿雪糕,而且選擇在吃飯的時候看《魔戒》。

 

著名的 Ted Bundy 是連環殺手的傳奇,據稱他外表英俊、成績優異,受不少女性愛戴,但曾強姦及殺害超過 35 人,他拒絕了特殊晚餐,於是為他提供了傳統的最後晚餐,有牛排、雞蛋、麵包、牛奶和果汁。

 

John Wayne Gacy 熱心公益和社會服務,表面是一個模範青年,但曾虐殺 33 名青少年。他要求以一桶肯德基、12隻炸蝦、薯條及 1 磅士多啤梨作最後晚餐。他最後說的是 “Kiss my ass”。

 

Stephen Anderson 犯下搶劫及謀殺等多項罪名被判死刑,他要求 2 份烤芝士三文治、一品脫的茅屋芝士、玉米、蜜桃派、巧克力片雪糕及蘿蔔。

 

Timothy McVeigh 奧克拉荷馬城爆炸的主犯,導致168 人死亡,死前要求了 2 品脫的薄荷巧克力屑冰雪糕。

 

Ricky Ray Rector 夜店槍殺了一名工作人員及一名前來談判的警官,他要求了牛排、炸雞、櫻桃汁以及胡桃派。但最後無吃胡桃派,並說 “saving it for later”。

 

Angel Nieves Diaz 因槍殺一名脫衣舞俱樂部的經理被處死,無要求任何食物,並拒絕傳統的最後晚餐。

 

來源: http://henryhargreaves.com/post/19869886786/no-secon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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