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版下載」問題令業界要求政府立法保護防止利益受損,但瑞士政府認為,「在個人使用的範圍內下載版權物,依舊是合法的!不該為了版權而犧牲人民的自由。」
現時不少國家都有法例保障智識產權,而瑞士政府參考了荷蘭的研究後決定「下載」不犯法,不該為了版權而犧牲人民的自由,但是「分享」(上傳) 就是違法。該研究發現人們願意花在「娛樂產業」的預算是穩定的,越頻繁下載遊戲的民眾往往願意在遊戲上花更多的錢,人們下載音樂不買唱片反而會將錢留給「演唱會」,更會認識其他不流行的地下樂團。瑞士政府表示從各個面分析,都找不出「下載」對整個文化產業有任何的負面影響,適應環境轉變,才是這些娛樂產業生存法則,不行就等著倒閉。
來源:ettod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