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聖誕中國向各地投資者送上或者是最好的禮物。日前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當中,對外商投資法草案作出審議,當中加強對外商投資合法權益的保護,原則上不徵收外資企業的知識產權,令他們毋須強制把技術轉移。
根據《人民日報》報道,中國司法部部長傅政華為草案作出說明時指出,法案將加強對外商投資企業的產權保護,規定國家對外商投資不實行徵收。而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實行徵收的,應當依照法定程序進行,並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外國投資者在中國境內的出資、利潤、資本收益等可依法以人民幣或外匯自由轉出。法案亦鼓勵基於自願原則、商業原則開展技術合作,技術合作條件由投資各方協商確定,不得利用行政手段強制轉移技術。
以往外資要進入中國市場,需要同中國公司合作成立共同企業。雖然名目上中國並無實際規定需要轉移技術,但地方政府往往添加相關的規定,並且實際對違反規定的企業作出處分。
除了技術轉移,外商投資法案規定除了「負面清單」指定以外,外資可投資的領域當中,按照內外資一致的原則實施管理。即是說在中國向企業作出支援措施時,外資企業亦同樣得到相關支援。
外商投資法亦規定各級政府需要完善外商投資企業的維權機制,外國投資者可依法成立和自願參加商會、協會,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資料來源:人民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