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港鐵會展站出現一隊由 4 部三輪電動代步車組成的「車隊」,在職員協助下通過閘機出站,相關片段在網絡迅速流傳,引發熱議。港鐵回應指,涉事乘客為行動不便人士,所用設備符合港鐵尺寸要求。該些電動代步車被視為醫療用途的行動輔助工具,毋須根據《道路交通條例》領牌即可使用。消委會早於 2025 年 1 月建議,電動輪椅應符合國際安全標準並限速(相關報道),惟至今未見具體法例跟進。
▲影片來源:tuenmunlocals
片段顯示,4 名人士駕駛款式相似的三輪電動代步車,在港鐵職員協助下有序通過闊閘機,其中一車旁掛有拐杖,有網友指或顯示使用者有行動困難。
▲圖片來源:tuenmunloca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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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網民引用港鐵守則列明,輪椅及電動輪椅僅限行動不便人士使用,總重不得超 200 公斤,尺寸限制為 1200 毫米(長)× 700 毫米(闊),行駛速度應與步行相若(不高於時速 6 公里)。
▲圖片來源:tuenmunlocals
港鐵強調,職員當時協助有需要人士,同時維持車站秩序。據港鐵網站資料,持有殘疾人士登記證或醫生證明的人士,可使用符合規定的行動輔助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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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反映公眾對電動代步車使用的關注,隨着人口老化,行動輔助設備需求料增,政府或需加快制定清晰規管框架,平衡便利與安全。港鐵或會因應事件更新指引,減少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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