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最高法院在 2026 年 3 月 25 日就 Cox Communications 對 Sony Music Entertainment 一案,以 9 比 0 一致裁定 Cox Communications 勝訴。裁決確立網絡服務供應商(ISP)不須因持續向涉嫌侵權用戶提供服務,而承擔共同侵權責任。其中大法官 Sonia Sotomayor 及 Ketanji Brown Jackson 只認同裁決結果,不支持多數意見完整法律理由。X 其後於 3 月 27 日向田納西州聯邦法院申請撤銷由全美音樂出版社協會(NMPA)代表多家音樂廠牌提出的 2.5 億美元(約港幣 19.5 億元)版權訴訟,指「Cox 判例」令整宗案件在法律上再無立足點。
訴訟背景
2023 年 6 月,NMPA 代表 Sony Music Publishing、Universal Music Publishing Group、Warner Chappell Music,以及 Kobalt、BMG、Concord、Reservoir 等獨立出版商,就 X 平台上約 1,700 首受版權保護音樂作品遭侵用提出訴訟,索償超過 2.5 億美元(約港幣 19.5 億元)。NMPA 聲稱已向 X 發出逾 30 萬份正式侵權通知,但大量通知均未能促使 X 即時下架相關內容,縱容用戶持續侵犯創作人版權。
2024 年,負責審理案件法官 Aleta A. Trauger 裁定,X 不須就「直接侵權」及「代理責任」承擔法律責任,相關主張均遭駁回。然而法院認為音樂廠牌就 X「明知故犯且對侵權用戶視若無睹」提出的「寄與侵害」(contributory infringement)主張大部分仍有充分基礎,案件因此繼續推進。
Cox 判例改寫責任標準
2026 年 3 月 25 日,最高法院由大法官 Clarence Thomas 主筆,以 9 比 0 一致裁定支持 Cox Communications 立場,推翻下級法院原本高達 10 億美元(約港幣 78 億元)陪審團裁決。判決確立新標準:要追究服務供應商共同侵權責任,必須證明其「有意」讓服務用於侵權。這只能透過兩種方式達成——供應商主動誘導侵權行為,或其服務根本沒有合法用途。最高法院裁定 Cox Communications 兩者均不符合。
X 申請撤案
X 在提交田納西州聯邦法院文件內援引「Cox 判例」,主張撤銷整個訴訟。X 指出,社交媒體平台顯然擁有大量合法用途,音樂廠牌亦從未指控 X 主動鼓勵用戶侵權,兩項條件均不符合,令「寄與侵害」主張在法律上不成立。
X 在文件內直接引用 Cox 案最具殺傷力證據——Cox 員工曾在電郵內以「F the DMCA」表達對版權法蔑視,但最高法院仍裁定此舉不足以構成「明確宣傳、推廣或意圖助長侵權行為證據」。X 以此類比指出,Elon Musk 雖曾公開形容《數碼千禧年版權法》(DMCA)是「人類的瘟疫」,音樂廠牌在最初訴狀中亦以此作為 X 敵視版權佐證。但按照最高法院新標準,這類言論同樣不構成侵權意圖證明。
X 在文件內更直言:「若最高法院三年前已頒布這項判決,X 相信法院當時已全面駁回原告就寄與侵害提出的主張。」
訴訟費用壓力
X 除了申請撤案,亦要求法官 Aleta A. Trauger 就案件下一步召開狀況聆訊。X 在文件內指出,雙方目前面臨數以百萬美元計法律費用及專家費用,而最高法院新判例已令這些支出毫無意義,促請法院盡快決定最有效處理方式。音樂廠牌其後向法院提交回應,同意暫時擱置案件,待法院決定如何推進。
X 與 NMPA 法律角力遠未結束。X 已於 2026 年 1 月 9 日向德克薩斯州聯邦法院提起反訴,指控 NMPA 及包括 Sony、Universal、Warner Chappell 在內 18 家音樂出版商,以協調方式濫用 DMCA 下架通知,迫使 X 簽訂整個業界授權協議,涉嫌違反反壟斷法。整宗案件原定於 2027 年初開審,目前因 X 提出撤案申請而面臨重大變數。
資料來源:TorrentFrea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