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指出現時香港有多間汽車公司,提供的保用條款過於苛刻,在維修費報價方面亦欠缺透明度。消委會指維修時的附帶條款頗多,車主要按指定時間定期到指定維修中心檢查,如不按檢查結果維修或更換零件,或交由其他車房維修,新車的保用隨時失效。另一方面消委會亦指原廠維修費與報價資訊欠缺透明度,只有 3 成品牌會將保用詳情放在網上供查閱,情況需要改善。
消委會早前向 30 個品牌私家車代理商發出問卷,以了解各大代理商提供的汽車維修保養服務,其中有 22 間代理商提供了新車保養計劃資料。保養大多使用保用期限(2至5年)或行車里數(6萬至10萬公里)為基本計算方法,以兩者之中較早達到目標為準。
車主必須到指定地點維修
車主想維修、檢查汽車,均可能受到保養條款限制。絕大部份品牌硬性規定車主必須定期到指定的維修中心檢查或維修,如果違反相關條款,有 7 個品牌列明全車保養將會失效,另外有 14 個品牌則指經由第三方維修中心維修或更換的配件將會不獲保用。
檢查頻率方面,有 16 個品牌要求車主每半年檢查一次、5 個品牌要求最少每 12 個月檢查一次,而有 1 個品牌要求用戶每 4 個月檢查一次。每次檢查都需要支付費用,每年平均開支由 HK$2,980 至 HK$25,000 不等。
▲如把汽車交到非官方指定車房維修,部份品牌將會失去全車的原廠保養。
強制非汽車安全性維修欠妥善
有時車廠會向用戶發出維修與更換零件的建議,有 8 個品牌表示如不按維修報告建議的安排,全車保用亦會失效。消委會指,有時廠方建議車主更換隔塵網或避震器等與汽車安全性無關的維修項目,代理商沒有理由硬性規定車主要全盤接受這些項目,變相令車主增加維修費用。
消委會亦指,汽車部份維修項目不在保養範圍內,例如更換機油、波箱油、過濾器、煞車皮,以及水撥等等。另外車內各種部件的保養期限不一,例如部份品牌的電池、冷氣、音響,消費者需要特別留意。
促增維修資訊透明度
消委會最後提到大部份汽車的維修保養費用透明度不足,眾多品牌中,在維修前會主動聯絡車主提供詳細書面報價只有 2 個品牌,9 個品牌表示會以口頭報價,但應要求可提供書面報價。消委會指消費者應主動要求代理商提供詳細書面報價,釐清各項費用,減少日後出現爭拗的情況。另外消委會在網上查閱了 30 個汽車品牌的維修資料,僅有 8 個品牌在網站上提供詳細保用細則,而且大部份都沒有公開保用維修的費用資料,促請代理商改善這方面的透明度。
資料來源:消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