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開始,買電視或雪櫃等大型家電隨要多付百多元。屆時政府將針對部分電子產品向供應商徵收 15 – 165 元不等的費用,以資助回收商回收舊電器電子廢物,而這筆徵費極有可能轉嫁給消費者。雖然一百幾十不是大數目,但有業內人士質疑徵費政策有偏袒大財團之嫌,擔憂環保政策淪為大財團的營利工具。
徵費物品:四電一腦
是次計劃徵費的物品,是以「生產者責任制」的原則推行,是俗稱「四電一腦」的洗衣機、冷氣機、電視機、雪櫃及電腦產品等五類受規管的電器,支付循環再造費,費用是根據電器的回收再用價值及回收過程中所花費的資源而定,如電腦,因為回收後容易重用,因此徵費便較少。至於手機、相機等則不受影響。
甚麼是生產者責任制?
生產者責任制,並非指電子產品生產商要為回收負責。這裡的「生產者」指有份製造廢棄電子產品或電器的人,換言之,這包括電器電子產品生產商、供應商 (進口商) 、零售商和消費者,共四方面要負責,但各方要負的責任不同:
- 生產商:在設計產品時,要確保組件將來可以回收及方便循環再造。
- 進口商 (代口商):政策訂明進口商將會是主要的徵費對象,要為每件進口的電子商品支付徵費,例如從外地進口一萬個電冰箱,則要多付 165 萬元。
- 零售商:在分發上述受制電器時,須提供相關循環再造標籤,亦要為消費者安排「一換一」除舊服務。
- 消費者:購買時應向零售商要求除舊服務。
▲ 循環再造費用轉嫁至消費者之流程 (點圖可放大)
▲來源:ALBA-IWS 片段截圖
那為甚麼消費者又要付費?不是向進口商徵費嗎?但其實進口商很大機會會向零售方加價,最終最終轉嫁給消費者,而環境局都承認其可能性。但陳生指有例外,很多時候要看電子產品的市場價值。
現時政府推動回收足夠嗎?
現時政府有推動不同類型的廢物回收,但對於舊電器電子產品的回收卻少之又少。
政府於 2013 年推動的「綠在區區」計劃,直至現時只有五區完成招標,當中只有四區已經開始運作,其餘的根據政府網頁所示,仍未開始招標。
▲來源:「綠在區區」網頁截圖
除了推行速度慢,還有兩個大問題:第一是回收點偏離社區,以觀塘區為例,回收點全部設於九龍灣,假如有心人士想回收卻居於秀茂坪,可謂極不方便;第二是宣傳不足,如不自行上網找尋資料,恐怕不知道回收中心的地點。
其實政府定時會有有電子回收車到某些大型屋苑收集電器,但不是恆常運作,可能每隔半年才有一次,而且不是每個屋苑也有此服務。
陳榮禮:業界指政府身兼監管者仍未完善
陳榮禮指出,要避免上述情況,現時由政府身兼監管者的角色並不足夠,因政府官員未必熟悉業界最新的技術及標準,而且缺乏市民的參與,「應該好似其他國家嘅方法,成立一個督導委員會,由回收業界代表、學者、市民代表組成一個組織共同監管承辦商。」
▲香港電器及電子設備回收協會副會長陳榮禮先生
▲來源:《香港資源循環藍圖 2013 – 2022》文件截圖。
總結:原則是好,但如何監管才是重點
普遍來說,業界甚至市民都支持推行電子廢物的循環再造徵費,然而,建廠以及循環再造徵費費用龐大,動輒上億元。而政府過去在推動全民回收,的確成效不彰,以致市民失去信心,筆者敢說,這個政策的原意是好,但政府如何監管和推行才能為減省市民回收的成本、推動回收業界的發展,才是真正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