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雖然有放寬電動移動工具的趨勢,不過目前仍然嚴格限制,也需要取得相關牌照。最近警方就在新界北掃蕩電動移動工具,總共拘捕 33 人,並扣查相關物品。
據報導指,警方新界北交通部在過去兩日執行「朝陽」行動,打擊非法使用電動移動工具,在大埔、上水、屯門、青山、元朗及天水圍一共拘捕了 33 人,其中包括 26 男 7 女,年齡介乎 24 歲至 70 歲。被捕人士被指控「駕駛未有登記車輛」、「駕駛時沒有有效駕駛執照」、「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駕駛時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沒有明顯需要而在行人路上駕駛」、「危險駕駛」以及「不小心駕駛」,目前都已經獲准保釋,12 月中再報到。
警方表示,任何人在道路上使用未經登記及領牌的電動移動工具,可能會違反《道路交通條例》及其他相關法例,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港幣 1 萬元及監禁 12 個月。
來源:i-Cab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