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在今日(15 日)三讀通過《2025年道路交通(修訂)(網約車服務)條例草案》,訂立網約車服務的全面規管框架,包括規定提供網約車服務的平台、車輛及司機均須領取牌照或許可證。首批持牌網約車平台預計將於 2026 年第四季開始營運。條例為打擊無牌經營訂明最高罰款 100 萬元及監禁 12 個月,政府亦容許平台自訂車費,但須事先讓乘客知悉並規管收費安排。發牌數量將有上限,並會以附屬法例進一步細化,包括車輛車齡、司機資格等要求,目標在保障乘客安全與交通秩序之餘,促進點對點交通服務的健康發展。
條例要點及限制
條例要求網約車平台必須在香港註冊,並接受政府對營運經驗、資本投入等的審查。司機需滿 21 歲、持永久居民身份證、無嚴重交通違規記錄並通過指定考核。私家車須以個人名義登記,車齡不可超過12年,並須購買商用車第三者保險及定期驗車。違規出租或駕駛將面臨罰款,最低1萬元起。
動態配額與管理建議
政府預計將於明年上半年透過附屬法例設置網約車發牌上限,部分議員建議建立動態配額模型,綜合交通流量、人口密度及的士數量,以避免交通擁堵,平衡市場需求和交通承載力。
收費與監管
平台可自行訂定車費,但須在行程前向乘客告知。政府保留在必要時對收費進行規管,以保障乘客權益及維持市場公平競爭。
資料來源:香港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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