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邊走路一邊用手機的確十分危險,會造成危害道路安全的狀況。除了在教育方面著手,台灣正在考慮把邊過馬路邊用手機列為禁止事項,並向這些人罰款。
台灣民進黨邱志偉等17位立委,最近就邊過馬路邊用手機的問題聯署,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禁止路人在斑馬線行走時使用「行動通訊設備進行數據通訊行為」,違者將罰款台幣 300 元。這個法例暫時在立院通過一讀,目前交由交通委員會審查中。
修正草案只適用於在斑馬線行走而一邊用手機的人,在其他地方邊走邊用的話,就未有包括在內。現時台灣的交通法規只是規範汽機車和慢車駕駛者不得於行車時使用手機,但對行人未有規範,相信如果真的立法執行,也會有一定的阻嚇作用。
來源: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