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成式人工智能在教育界的應用迅速普及,為教師與學生帶來新工具的同時,也引發一連串與學術誠信、內容準確性及學習質素相關的問題。特區政府在最新《生成式人工智能技術及應用指引》中,明確列出教育界在應用此類技術時,應持審慎與負責任態度,確保技術創新不會影響教學誠信與公平性。
根據《指引》,教育機構不應全面禁止學生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但應制訂清晰政策,確保學生在使用該技術時遵守誠信原則。在課業與考核中使用 AI 工具時,學生必須事先取得教師同意,並在提交作品時註明其使用方式與程度。教師應透過指導學生如何正確引用生成內容,培養其資訊辨識與查證能力,防止錯誤資訊流入學術體系。
教師本身亦需了解生成式人工智能的潛在風險,尤其是模型幻覺與偏見問題。《指引》提醒教師在備課、設計教材或進行課堂互動時使用生成內容,必須先進行查核與審批,確保內容真實、正確及具備教育價值。系統生成的圖片、影片或文字,若未經教師驗證而直接使用於課堂,將可能誤導學生,甚至影響教學信譽。
至於在作業批改及成績評核方面,教師不可完全依賴生成式人工智能。政府建議保留人工審查機制,以維持評分的公正性與透明度。《指引》特別指出,教師在使用 AI 協助批改時,應建立事前準則並明確標示評核標準,避免學生對評分準則產生混淆。為強化教學品質與學生信任,教師應向學生清楚交代人工智能參與教學的方式與範圍。
此外,指引建議教育機構應設立教師專屬的 AI 教學資源中心,協助提升校內師資對生成式人工智能的理解與應用能力。透過提供課程範本、審核工具及使用指引,讓教師能安全且有效地將生成式人工智能技術應用於課堂及行政工作之中。
整體而言,政府強調生成式人工智能能為教育界帶來個人化學習、教學輔助及行政效能等正面作用,但必須建立一套有章可循的應用框架,並由教師主導規範內容,確保科技不會取代人為判斷,而是成為提升學習質素與教學效率的助力。
資料來源:香港政府數字政策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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