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今日(2月6日)於憲報刊登,正式廢除《2026年道路交通(安全裝備)(修訂)規例》第 8D 條,即有關巴士乘客必須佩戴安全帶法律條文。運輸及物流局局長陳美寶早前承認,相關法律條文技術上存在不足,未能完全反映立法原意,政府會全面檢討並展開公眾諮詢,邀請專家研究效用後再推出。
新例實施不足一周即叫停
強制佩戴安全帶新法例於 1 月 25 日正式實施,但不足一周即引起討論。執業律師兼前立法會議員江玉歡質疑,經修改後法例只適用於 2026 年 1 月 25 日或該日之後首次登記巴士,意味在此之前登記巴士即使配備安全帶,乘客亦可自由選擇是否佩戴,不會因無佩戴而受罰。這與政府新聞公告早前聲稱「不論車輛是否新登記,司機和乘客都必須佩戴安全帶」說法有明顯落差。
陳美寶承認表現不理想
運輸及物流局局長陳美寶 1 月 30 日會見傳媒時承認,法律條文草擬工作表現不理想。她表示:「就法律條文草擬時技術不足,以至未能完全反映我們立法原意,以至我們執行時、市民了解上產生不同看法,亦可能不清楚,這方面我要承認是不理想」。陳美寶解釋,政府原本計劃將佩戴安全帶規定由私家車、的士及小巴,擴展至所有車輛座位,目標是為乘客提供更佳保障。
陳美寶強調,政府會盡快刊憲刪除法律條文。相關條文刪除後,將不會有乘客乘坐專營巴士或非專營巴士時佩戴安全帶法定要求,而在條文刪除前政府不會按該條文執法。至於其他型號(包括私家車、的士、貨車、小型巴士、特別用途車輛、學生服務車輛)佩戴安全帶法定要求仍繼續生效。
將廣納各方意見重新推出
運輸及物流局表示,下一步會廣納各方意見,考慮如何在保障道路安全原則下,同時充分顧及實施新規定過程中各項關注。陳美寶指出,將就佩戴安全帶展開公眾諮詢,並邀請專家研究效用,在改善安排後再諮詢立法會,適時再推出。政府同時會繼續加強宣傳教育,培養公眾自覺佩戴安全帶習慣。
法例源於大埔意外
回溯立法緣由,2018 年 2 月 10 日大埔公路一輛九巴翻側,導致 19 人死亡,政府成立專營巴士服務獨立檢討委員會。委員會在 2018 年 12 月提交報告,在 16 個範疇下共提出 45 項建議,以期維持安全可靠專營巴士服務。政府其後在 2022 年 7 月首度向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提交立法建議。法例最終在 2025 年以「先訂立後審議」形式立法。
實施期間發生安全帶困人事故
新法例實施後一周內發生安全帶困人事故。1 月 28 日,城巴一名 40 歲男乘客在長沙灣深水埗運動場外準備下車時,無法解開安全帶被困。消防處出動 16 名消防員及 4 名救護員到場協助脫困,事主被困超過 45 分鐘後獲救。由於巴士停車後沒有冷氣,加上現場空氣不流通,該名乘客感到頭暈不適,需送往明愛醫院治理。
城巴事後檢查發現,涉事座位安全帶鎖扣內部被一張錫紙阻礙正常運作,循有人蓄意破壞方向調查並已報警處理。城巴表示會即時加強檢查其他巴士安全帶,並將安全帶性能測試納入每月例行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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