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委員會 7 月 20 日宣布向阿里巴巴旗下跨境網購平台 AliExpress(全球速賣通)開出 5.5 億歐元(約港幣 50.71 億元)罰單,指控平台未能有效評估及遏止非法、不安全與仿冒產品銷售,違反歐盟《數碼服務法》 (DSA)。此為歐盟委員會自 DSA 生效以來,對網購平台開出金額最高的罰單。
審核僅得數十秒惹爭議
歐盟委員會經調查後認定,AliExpress 未能有效履行 DSA 規定義務,多方面出現系統性缺失,無法採取足夠措施評估及降低違規產品在平台氾濫的風險。《The Guardian》報道指出,調查發現部分產品合規審核僅獲數十秒時間,遠不足以判斷產品是否符合歐盟規定。歐盟委員會同時發現,大量違規商品經由平台推薦演算法獲得曝光,部分不安全玩具與危險化妝品即使遭舉報,仍能在平台上流通數星期。
商戶懲罰機制形同虛設
《Euronews》報道指出,AliExpress 未能妥善執行懲罰政策,令曾涉違規銷售的商戶即使遭制裁,仍可繼續在平台上經營。歐盟裁定平台原本用以防止銷售仿冒品的品牌授權系統效力不足,無法阻止濫用情況,部分賣家得以繞過安全措施上架冒牌貨品。
新法例屬減輕因素
歐盟委員會確認,計算罰款金額時已考慮違規性質、對歐盟用戶造成的影響程度與違規持續時間,同時將 DSA 屬相對新訂法例列為減輕因素,意味罰款原本有機會定得更高。事件源於歐盟委員會 2024 年 3 月正式展開調查,2025 年 6 月曾就廣告透明度及推薦系統等指控,與 AliExpress 達成具約束力承諾協議,避開該部分罰款。今次 5.5 億歐元(約港幣 50.71 億元)罰款,純粹針對平台未履行風險評估及緩減義務作出裁決。
歐盟持續加強執法
今次是歐盟繼 2025 年 12 月向社交平台 X 開出 1.2 億歐元(約港幣 11.06 億元)罰款,以及 2026 年 5 月向另一中國網購平台 Temu 開出 2 億歐元(約港幣 18.44 億元)罰款後,第三次引用 DSA 對大型網上平台開出正式罰款。5.5 億歐元(約港幣 50.71 億元)金額遠超 Temu 罰款一倍以上,成為 DSA 生效以來最大額罰單。
10 月底限期提交補救方案
監管機構已設定 2026 年 10 月 20 日為最後期限,要求 AliExpress 於限期前提交具體行動方案,修正平台審核及下架違規商品的機制。歐盟數碼服務委員會將就方案發表意見,隨後歐盟委員會將作最終決定並訂立實施期限,若 AliExpress 未能符合決定要求,可能面臨定期罰款。AliExpress 回應指今次罰款「不合乎比例」,並強調公司已投放大量資源於風險評估、產品安全與消費者保障,正考慮所有可行選項應對決定。
資料來源:歐盟委員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