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伊利諾伊州議會近日正式通過修訂交通法規法案,將 AI 智能眼鏡明確列入駕駛禁用電子裝置範疇。法案現已提交州長 JB Pritzker 等候簽署,一旦生效,伊利諾伊州將成為全美首個明確禁止駕駛時佩戴智能眼鏡的州。
史無前例的全面禁令
與現行手機禁用規定不同,新法案對智能眼鏡採取更嚴格的管控標準,不設任何免提豁免。法案由伊利諾伊州務卿 Alexi Giannoulias 主導推動,明確擴大「駕駛禁用電子裝置」的定義:無論智能眼鏡是否帶有顯示屏或 AR 功能,所有品類均在禁用範圍內。即使裝置處於免提語音控制模式,或車輛因塞車處於停止狀態,駕駛人同樣不得佩戴——這兩項豁免對手機仍然適用,但智能眼鏡一律不獲豁免。
罰款由輕至重 嚴重事故可追究刑責
罰款方面,首次違規最高罰款 75 美元(約港幣 HK$585),屢次違規可升至最高 150 美元(約港幣 HK$1,170)。若因佩戴智能眼鏡直接引發嚴重傷亡交通事故,駕駛人更可能面臨輕罪甚至重罪刑事責任。
立法背後:比低頭睇手機更危險?
支持立法的核心理由是防範分心駕駛。Meta Ray-Ban 智能眼鏡已具備免提拍攝、語音 AI 及導航功能,Meta 雖建議用戶駕駛時不要使用,卻無法從技術上阻止;Amazon 亦正研發可為送貨司機投射路線資訊的智能眼鏡裝置,但仍處於開發階段。法案倡議方認為,直接將資訊投射在視野內的干擾,比低頭看手機更隱蔽持續,因此從源頭全面禁止更能保障道路安全。目前紐約州曾提出類似限制「頭戴式流動電子裝置」的草案,但從未進入全院表決,伊利諾伊州此次率先立法,料將成為全美其他州的參考先例。
資料來源:Gizmodo、CNET、Gadget Review
